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,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国共产党核心权力机构,简称中共中央。该机构自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起设置,取代了此前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。
中共中央的领导人现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,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。
中文名: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
简称:中共中央
驻地:北京
任期:每届五年
主要职能:召集全国代表大会
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: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,由中央委员会召集。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,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,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;如无非常情况,不得延期举行。
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,由中央委员会决定。
领导全党工作
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: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,领导党的全部工作,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。
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,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。
人事任免
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,选举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、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。
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,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书记处成员。
决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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